晚上開著車門凹陷的小紅到松山火車站領行包, 才發現左後門不只是被撞凹, 而且開在路上會產生有異音, 所以越想越賭爛, 等回到家把車停進停車場後, 用走的又繞了一圈希望能有所發現.
因為後來小紅本身並沒有什麼掉漆, 只是車門上留下了一條墨綠色的漆, 所以我並不是在找誰車上有紅漆, 而是想找誰車上有新傷痕. 我的眼光專盯著深色車系看, 突然發現了一台墨綠色牛頭牌的爛車右前保桿有一條新傷痕, 由於傷痕實在很新 (相較於保桿附近其他的傷痕都有泥巴, 就這條沒有, 實在有點突兀), 於是我把小紅直接開到他的車頭, 兩台車就垂直的停放在一起, 左後門貼著他的右前保桿對位置, 耶... 以目視高度兩台車的傷痕高度蠻吻合的說 @@"
趕緊衝回家拿了鐵捲尺馬上回到停車場丈量一下, 小紅身上的綠漆高度離地面是 52cm, 再量一下那台牛頭牌, 保桿上掉綠漆的高度離地面也剛好是 52cm, 這個實在太巧合了吧??
Updated: 23:55
突然想起: 為什麼我老爸不是李嘉誠? 為什麼我長的那麼帥卻沒有頭髮? 為什麼我的傷不是在 50cm 也不是在 55cm ?
於是我跑到分局裡去, 向警察杯杯說明來意, 並強調我沒有証據可以証明些什麼, 所以我不是來報案, 也不會要求開立三聯單, 只是想來請問一下有沒有什麼比較好的方法來處理這件事?
警察杯杯一開始不太想理, 可能認為這是小事情吧? 不過最後還是派了一名員警跟我回到了停車場, 他有點不屑的拿出手電筒東照照西照照, 兩台車都看了一下. 我拿出我的尺跟他說明兩台車的傷痕高度一模一樣... 等等等, 看他好像越來越覺得有那麼一回事, 因為他從原先的不以為然突然站起來拿出無線電呼叫交通隊過來測量一下. 不過他跟我說這件事因為不是當場發生的, 要處理起來有困難叫我別抱太大希望, 我有向他解釋我瞭解, 就是因為沒有証據所以我也不是說要去報案, 只是想請教一下警方這種事情的適當作法而已.
倒敘一小段:
就在警察不太甘願的和我一起走進停車場的同時, 旁邊也有 3~4 個人 (沒注意看到底是三人還是四人) 和我們一起走進停車場, 當我和警察蹲在地上東看看西照照的同時, 那幾個人就一直站在離我們大約 2~30m 的地方聊天, 我有注意到但並不以為意.
這位警察以無線電呼叫交通隊過來測量現場沒多久, 那群人開始走向我們的位置, 我低聲和警察說「他要來開車耶, 該不會是他的車吧?」果真他走到牛頭牌旁邊拿了 key 就要開門上車. 我覺得有一點不太合理的是, 大半夜有人在他車門旁走來走去看來看去的, 他都不會好奇或懷疑我們在幹嘛嗎? 而且還是一個穿制服的警察在看他的車耶~ 他居然連瞧都不瞧一眼就要上車去? (要是我的話我會請問警察在我車上找些什麼才對)
警察: 這位先生, 請問這是你的車嗎?
疑犯 (容我這樣稱呼他): 是啊, 怎麼了?
警察: 麻煩你來一下這邊 (右前保桿處), 請問一下你這塊傷痕是什麼時候弄到的?
疑犯: 喔, 那個很久了 (我心想你再唬爛嘛, 明明就可以看得出那是一塊很新的傷)
警察: 你常來這邊停車嗎?
疑犯: 沒有, 我今天第一次來停這個停車場, 因為我們公司剛剛來附近開會
警察: 你星期二有沒有來這邊停車過?
疑犯: 沒有, 我第一次來這停, 我還不知道這個停車場是要收費的咧, 不然你問管理員. (其實管理員 20:00 就下班了, 因為我要去松山車站時剛好遇到管理員正要離開, 目前的收費亭裡沒人, 要去問誰啊?)
警察: 你不是這邊的月租車嗎?
疑犯: 不是, 我第一次來, 不信你可以問我同事 (指了指後面的其他人)
後面的同事走過來: 怎麼了?
疑犯: 他們說我撞到人
警察: ㄟㄟㄟ, 我可沒這麼說過喔, 我只是請問你那塊傷痕是什麼時候弄到的而已喔!
疑犯: 那個很久了
警察: 好, 對不起擔誤了你的時間
疑犯沒多說什麼, 上車發動準備倒車離去.
警察低聲跟我說: 我早料到會是這樣, 就跟你說沒有証據你也沒辦法怎麼樣嘛.
我說: 嗯, 我知道, 那也沒辦法, 我不會給你們警方為難的.
我接著說: 我明天會請管理員查一下 xx-xxxx 車號是不是這裡的月租車, 如果是的話...............
警察說: 嗯, 如果後面有什麼需要我們的地方你盡管來找我們沒關係.
我說: 好, 謝謝你.
於是警察又拿出無線電呼叫交通隊不必過來了. 我和警察握了手, 他返回分局, 我則把小紅停好後就先回家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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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週前
7 則回應:
不是要吐你槽,是覺得警察這樣處理也怪怪的。如果真的不能怎樣,還跟你跑一趟,烙人來測量,不是浪費警力嗎?尤其是他最後一句,好像就算你問到了,他還是不能怎樣。:p
哈哈哈~ 果然是"蝌南" @@
不過這件事,我覺得你倒是可以問問看保險公司的看法, 他們應該也跟你一樣, 會想找出肇事者吧!
唉~~我看還是算了吧!不過是可以問問保險公司有沒有其他辦法.因為你在那月租,如果遇到稍沒品一點的半夜去搞小紅不是更慘?
別忘了明天18:30吃飯飯喔!我可以順便探望一下小紅.
現在就報出險會不會太快?
還是到時候一起鈑金什麼的?
您真是太客氣了啦。要是我碰到這種狀況,我不會去找警察,直接拿個磚塊,偷偷把他的玻璃敲破。一洩心頭之恨。
這個警察也太誇張,既然有凹痕,就是嫌疑犯了,怎麼可能不處理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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